放的企业,按照原燃煤锅炉额定热功率每蒸吨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且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改造工程环保设施总投资额的60%。其中符合市节能奖补规定的,可同时享受市节能补助政策。时间:越早完成改造,补助越高记者发现,《办法》规定不同年度完成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所获得的补助金额,系按照上述补助标准,再乘以年度调节系数计算得出。2015年至2018年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年度调节系数分别为1.2、1.0、0.9、0.8。“这就意味着在这个时间范围内越早完成改造,获得的资金补助相对就越多,”青岛市环保局污防处有关负责人解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资金补助原则上采取“边干边补”的方式,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企业可分别在改造项目签订合同、主体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申领30%、30%和40%的补助资金;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经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企业同意,补助资金也可直接拨付给合同能源管理机构。青岛市对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将按超低排放标准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须签订承诺书,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企业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等比例负担。背景:燃煤污染物排放是影响青岛市空气质量首要因素据悉,作为北方冬季采暖城市,燃煤污染物排放是影响青岛市空气质量首要因素。前期,青岛市通过开展大规模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是离国家标准仍有较大差距,采暖季空气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超低排放成为燃煤锅炉新的治理方向。目前青岛市尚有1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200余台,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预计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近5万吨。但是开展改造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普遍面临较大资金困难,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青岛市在对企业治理成本进行分析评估,综合考虑燃煤锅炉行业特点、治理工程难度和财政支出负担等因素,并借鉴其他城市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青岛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此办法采取按锅炉治理项目设定每蒸吨补助标准,并设定享受补助资金总额占总投资的上限比例的方式,对燃煤锅炉治理改造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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