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效益显著。改造后每年可节省4.72万吨标煤的煤炭消耗,相应减少9万吨CO:排放和604吨S02排放。 燃煤小火电改造在我国具有很大的推广潜力 银河热电厂改造前面临的困境正是我国很多地区燃煤小火电现状的缩影,其成功改造为这些燃煤小火电实现“绿色转型”提供了示范。 燃煤小火电改造在我国具有很大的推广潜力。据统计,我国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共有1.1-5亿千瓦,其中燃煤小火电机纽约为79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10个农业大省,有条件进行生物质能改造。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量情况,将那些运行期限短、设备健康状况良好、周边道路通畅的燃煤小火电厂,改造成纯烧生物质或掺烧生物质的电厂,这既符合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产业政策,又适合乡镇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 在适宜地区鼓励燃煤小火电改造的政策建议 1.提高对燃煤小火电“绿色转型”可行性及重要性的认识。在乡镇建设大中型热电联产机组不太现实,在适宜地区利用生物质能改造燃煤小火电,可实现能源、经济、环境共赢。与新建生物质电厂相比,燃煤小火电改造的投资和运行成本低、建设工期短、经济效益好。改造燃煤小火电比新建生物质电厂更有意义?选可以盘活现有资产、节约投资成本,使燃煤小火电关停过程中出现的主要矛盾迎刃而解。因此,建议不要把所有燃煤小火电“一关了之”,应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燃煤小火电尽快实现“绿色转型”。 2.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规划布局应优先鼓励燃煤小火电改造。要实现国家能源局提出的“2015年我国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目标,“十二五”期间将要新建200~300座生物质电厂。为使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全国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发展规划。建议政府加强组织引导,鼓励山东、江苏、河北、河南、山西、辽宁、黑龙江等农业大省,在生物质发电发展规划布局中优先考虑燃煤小火电改造项目建设。选择一批适合的燃煤小火电,规划改造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3.尽快完善并落实对掺烧生物质发电项目的鼓励政策。燃煤电厂掺烧生物质,可以显著提高锅炉效率、降低污染排放,在国外已成为生物质能利用的主流技术。目前我国小火电关停范围已扩大到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的机组,对于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燃煤小火电,掺烧生物质是最优改造方案。但因缺乏掺烧量的计量和监测系统,现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对掺烧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优惠政策很难操作。建议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燃煤锅炉掺烧生物质的计量、管理和监测体系,使掺烧生物质项目也能真正享受到可再生能源的鼓励政策,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动燃煤小火电“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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